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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7 17:0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5-07       报名截止:2022-05-12
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惠安县中医院编外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惠安县中医院编外医务人员7名。
二、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3.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健康条件。
5.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6.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专业 | 学历 | 其他要求 |
1 | 护理 | 5 | 不限 | 护理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愿意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外派等工作。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最低服务年限2年;愿意服从院部岗位安排 |
2 | 康复治疗师 | 2 | 男 | 针灸推拿、中医骨伤科学(含推拿)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愿意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外派等工作。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应届生需在工作一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最低服务年限2年;愿意服从岗位安排 |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7日-5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惠安县中医院二楼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373825。
3.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惠安县中医院负责。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
①报考者填写《2022年招聘惠安县中医院编外医务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二份(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相片);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全责。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成绩认定
1.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面试内容为现场抽选相关考题回答,具体考试事项由我院综合办负责组织。
2.笔试、面试各占考试成绩的50%,合格线为50分。若笔试成绩不够50分,则统一降5分,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增进入面试环节。
3.关于考试时间安排: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人员招聘考试场地根据应聘人数、地区疫情风险情况设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必须凭身份证、考试通知并佩戴口罩进入考试。在进入考场前需配合测体温、出示应聘人员“八闽健康码”、行程码、有效核酸阴性报告等方可进入考场;正在因接触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返惠等情形接受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如因疫情原因,需提供其他材料的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5.考试成绩结果将在惠安人才网公布。
(三)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按认定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有2人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则增加面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认定考试成绩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体检日期1个月内有二甲及以上综合公立医院体检的,其体检结果可作为参考。
备注:体检前需提供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附件2)
四、管理与待遇
(一)待遇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为编外医务人员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手续及工资发放。工资待遇按照《惠安县卫计系统医改单位聘用编外人员规范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发放,自合同签订当月起执行。
(二)管理
根据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惠安县中医院编外医务人员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聘用、签订合同,由用工单位负责考核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继续聘用。聘用期间年度考核等相关材料存入其个人档案。年度考核及聘用期满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上岗前新冠疫苗接种: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管理规定及岗位特殊性质,除有接种禁忌症外,新聘用人员上岗前均需接种新冠疫苗。
2.考生在招考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595-87373825(惠安县中医院)
3.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中医院负责解释。